和县人民法院关于马鞍山市花山区长江路19号9-109、110室不动产(*一次拍卖)的公告
安徽省马鞍山市和县人民法院将于2022年6月19日10时至2022年6月20日10时止(延时的除外)在和县人民法院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进行公开拍卖,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马鞍山市花山区长江路19号9-109、110室不动产,评拍卖值:14.92万元,大写:壹拾肆万玖仟贰佰元整。
拍卖对象一:产权概况:权利人:王德琴、司业春,坐落:长江路19号9-109室,不动产权证号:2012011877、2012011876,房屋结构:砖混结构,设计用途:商业,建筑面积:25.49㎡,总层数:1层,所在层:1层,建成年代:2003年。
拍卖对象二:产权概况:权利人:王德琴、司业春,坐落:长江路19号9-110室,不动产权证号:2012011879、2012011878,房屋结构:砖混结构,设计用途:商业,建筑面积:25.49㎡,总层数:1层,所在层:1层,建成年代:2003年。
土地坐落:长江路19号,不动产权证号:马国用(2002)字第10871号,用途:商住,使用权类型:出让,使用权面积:5,004.30㎡。
本次拍卖对象范围为马鞍山市长江路19号9-109、110室的房屋和分摊的土地使用权,评估建筑面积共为50.98㎡。
拍卖对象是指位于马鞍山市长江路19号9-109、110室商业不动产,坐落于长江路与恒兴路交叉口东北角,东、北、南均至住宅楼、西临长江路。
(1)名称及坐落:马鞍山市长江路19号9-109、110室;
(2)规模:评估对象为商铺,建筑面积均为25.49㎡;
(3)用途:商业用房/商住用地;
(4)建筑结构及层数:砖混结构,总层数1层;
(5)楼宇位置:拍卖对象不临街,位于长江路19号9-109、110室位于两幢住宅楼中间,与马鞍山市派出所办公用房相连;
(7)外部装饰装修情况:普通涂料;
(8)空间布局:拍卖对象为两间独立商铺,内部尚未分割。
(10)内部装修情况:均为毛坯房;
使用及维护状况:目前已出租但尚未使用,维护状况较差;
(13)完损状态:无明显的损毁状况,现状一般,使用正常,属基本完好房,约六成新。
拍卖对象实物状况参见附件4:拍卖对象内外部状况及周边环境和景观照片。
根据委托方提供的《不动产登记信息》、《商品房买卖合同》、《房屋分层分户平面图》等资料记载显示:
权利人状况:均为王德琴、司业春;
(4)他项权利状况:无抵押、已查封;
(5)出租或占有情况:目前已出租但尚未使用;
起拍价:10.5万元,保证金:1.5万元,增价幅度:1500元。
二、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2年6月20日10时止接受咨询(双休日除外),有意竞买者可自行前往看样或与本院联系统安排看样。
三、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法律、行政法规和司法解释对买受人资格或者条件有特殊规定的,竞买人应当具备规定的资格或者条件。
如参与竞买人未开设淘宝账户,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须在竞买开始前向马鞍山市和县人民法院办理委托手续;竞买成功后,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和县法院办理交接手续。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
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四、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竞价程序结束前5分钟有出价的,竞价时间自该出价时点顺延5分钟。
五、拍卖方式:设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不到保留价不成交。
六、标的物以实物现状进行拍卖和移交,法院不承担本标的瑕疵保证。本院不对产权过户和腾空做时间上的承诺。特别提醒,有意竞买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提示:本院仅负责拍卖标的实物现状交付,不承诺将产权办理至买受人名下。
七、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抵押权人、优先购买权人等均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本院不再另行通知。
八、标的物转让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办理过程中所涉及的买卖双方所需承担的一切税、费和所需补交的相关税、费(包括但不限于所得税、营业税、土地增值税、契税、过户手续费、印花税、权证费、水利基金费、出让金以及房产及土地交易中规定缴纳的各种费用)根据法律规定由买卖双方各自负担。买受人应自行办理水、电等户名变更手续,相关费用自理。对可能存在的影响标的物使用的水、电、物业管理等欠费由买受人自行解决,拍卖人不承担上述费用,未明确缴费义务人的费用也由买受人自行解决。
九、拍卖竞价前淘宝系统将冻结竞买人支付宝账户内的资金作为应缴的保证金,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拍卖余款在拍卖成交后七个工作日内缴入法院指定账户(户名:和县人民法院,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和县支行,账号:84),拍卖未成交的,竞买人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拍卖须知。
十、联系地址:安徽省和县历阳镇历阳西路65号和县人民法院执行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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