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县700亩!马鞍山向批而未供、闲置土地及低效用地正式“开刀”!
5月21日,我市出台《2020年度清理处置批而未供、闲置土地及低效用地专项行动方案》,进一步盘活存量土地、释放资源活力,“腾笼换鸟”助推经济高质量发展。
根据《方案》,我市将全面查清全市批而未供、闲置土地和低效用地情况,依法依规开展批而未供土地和闲置土地清理处置工作,推进城镇低效用地再开发利用。要求今年年底前,全市2009年至2017年形成的批而未供土地处置率达15%以上;闲置土地处置率达15%;低效用地当年完成清理处置3300亩。
当前,土地闲置成为严重制约土地高效利用的瓶颈。土地获批后,因区域冻结、规划调整、招引项目质量不高等原因,出现了部分批而未供、供而未用的闲置土地和低效用地。
2009年1月1日-2017年12月31日期间已经国务院或省政府批准土地征收、农用地转用,但未实施供应的土地;已供应的国有建设用地中按照相关规定涉嫌闲置的土地;市县城镇低效用地再开发专项规划以及2020年度实施计划中确定的年度低效用地处置地块。
批而未供、闲置土地及低效用地往往成因复杂,在明确处置范围的基础上,专项清理亟需通过多种“打开方式”,实现“吐故纳新”,赋予土地“二次生命”。
为此,《方案》中明确对批而未供土地,逐宗分析未实施征地、建设项目未落实、规划用途调整、不具备供地条件等未供原因,针对未供原因研究清理处置意见,采取加快供应、完善手续、据实核销等措施,推动清理处置工作;对涉嫌闲置土地,逐宗分析未开工建设、投资不到位等原因,制定处置方案,采取消除动工障碍、调整用途、依法征缴土地闲置费、依法收回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等措施进行处置;对低效用地,根据城镇低效用地再开发专项规划及年度实施计划,引导和鼓励企业自主开发,或依照法规进行处置。
作为在全省率先创立企业亩均效益评价机制的地市,马鞍山始终将“亩产论英雄”贯穿于土地要素全生命周期,推动土地要素向高端产业、优质企业集聚,实现精准批地、精准供地。
值得关注的是,在《方案》中,我市严把供地“闸口”,明确实施倒逼机制,运用工业企业亩均效益综合评价成果,对亩均效益评价中由高到低的ABCD四类企业实施差异化政策。在能源及土地供给方面,优先保障A类企业,适度支持B类企业,对C类及D类企业限供或不供。同时在项目建设方面,不予核准和审批D类企业与原产能相同(近)的新投资项目,以此倒逼企业提高效率,实现高质量发展。
根据《方案》,我市各县区、开发园区将于本月底前,研究制定细化方案,全面启动清理处置批而未供、闲置土地及低效用地专项行动。并于今年底前按照依法依规、明确责任、区别对待的原则,分类制定批而未供土地消化利用方案和涉嫌闲置土地处置细化方案,对账销号,扎实做好清理处置工作。
据悉,为进一步发挥政策杠杆作用,撬动存量效益倍增,我市将专项行动结果纳入自然资源目标管理绩效考核。对于分别居县、区、开发园区*一位的载体,各给予用地计划100亩奖励。同时要求针对薄弱环节,建立长效机制,进一步完善程序,规范行为,堵塞漏洞,从源头上防范批而未供和闲置土地的产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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