桂平这11(幅)地块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看看在你家附近吗?
经桂平市人民政府批准,桂平市自然资源局决定以挂牌方式出让11(幅)地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挂牌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项目名称:桂平市大藤峡旅游小镇TX04-23-01-01、TX04-23-02-01、TX04-24-01-01地块;绿地率:≥25%,绿地面积计算距房屋外墙边1米以上。
项目名称:桂平市大藤峡旅游小镇TX04-25-01-1地块;绿地率:≥25%,绿地面积计算距房屋外墙边1米以上。
大于或等于1并且小于或等于2.5
项目名称:桂平市大藤峡旅游小镇TX03-4-01-01地块;绿地率:≥30%,绿地面积计算距房屋外墙边1米以上。
项目名称:桂平市迎宾加油站A项目;土地用途:公用设施营业网点用地;出让年限:公用设施营业网点用地40年。
大于或等于0.7并且小于或等于1.5
大于或等于30并且小于或等于45
1.该地块属工业用地,具体用于专用设备制造业项目建设;投资强度大于或等于1637万元/公顷。2.办公及生活服务设施要求:行政办公及生活服务设施用地面积不得超过工业项目总用地面积的7%,建筑面积不得大于工业项目总建筑面积的15%;项目用地如改变用地性质,由政府依法回收土地。3.项目建设必须符合桂平市自然资源局关于桂平市长安一期CA03-6-3地块的规划设计要点及项目建设要求。4.建设密度指标现为建筑系数指标。
大于或等于0.7并且小于或等于1.5
大于或等于30并且小于或等于45
1.该地块属工业用地,具体用于专用设备制造业项目建设;投资强度大于或等于1637万元/公顷。2.办公及生活服务设施要求:行政办公及生活服务设施用地面积不得超过工业项目总用地面积的7%,建筑面积不得大于工业项目总建筑面积的15%;项目用地如改变用地性质,由政府依法回收土地。3.项目建设必须符合桂平市自然资源局关于桂平市长安一期CA03-7-4地块的规划设计要点及项目建设要求。4.建设密度指标现为建筑系数指标。
大于或等于0.6并且小于或等于1.5
1.该地块属工业用地,具体用于木材加工和木、竹、藤、棕、草制品业项目建设;投资强度大于或等于864万元/公顷。2.办公及生活服务设施要求:行政办公及生活服务设施用地面积不得超过工业项目总用地面积的7%,建筑面积不得大于工业项目总建筑面积的15%;项目用地如改变用地性质,由政府依法回收土地。3.项目建设必须符合桂平市自然资源局关于桂平市龙门工业园区LM02-01-02-09、LM02-01-03、LM02-01-04地块的规划设计要点及项目建设要求。4.建设密度指标现为建筑系数指标。
桂平市龙门工业区规划24米横二路与规划30米纵一路交叉口东南方向
大于或等于0.9并且小于或等于1.5
大于或等于30并且小于或等于60
1.该地块属工业用地,具体用于木材加工和木、竹、藤、棕、草制品业项目建设;投资强度大于或等于864万元/公顷。2.办公及生活服务设施要求:行政办公及生活服务设施用地面积不得超过工业项目总用地面积的7%,建筑面积不得大于工业项目总建筑面积的15%;项目用地如改变用地性质,由政府依法回收土地。3.项目建设必须符合桂平市自然资源局关于桂平市龙门工业园区LM01-02-04-1地块的规划设计要点及项目建设要求。4.建设密度指标现为建筑系数指标。5.建筑限高:24米以下,且要符合机场航线空间管制要求。
桂平市龙门工业区规划24米横二路南侧
大于或等于0.9并且小于或等于1.5
大于或等于30并且小于或等于60
1.该地块属工业用地,具体用于木材加工和木、竹、藤、棕、草制品业项目建设;投资强度大于或等于864万元/公顷。2.办公及生活服务设施要求:行政办公及生活服务设施用地面积不得超过工业项目总用地面积的7%,建筑面积不得大于工业项目总建筑面积的15%;项目用地如改变用地性质,由政府依法回收土地。3.项目建设必须符合桂平市自然资源局关于桂平市龙门工业园区LM01-02-04-3地块的规划设计要点及项目建设要求。4.建设密度指标现为建筑系数指标。5.建筑限高:24米以下,且要符合机场航线空间管制要求。
桂平市龙门工业区规划24米横二路南侧
大于或等于0.9并且小于或等于1.5
大于或等于30并且小于或等于60
1.该地块属工业用地,具体用于木材加工和木、竹、藤、棕、草制品业项目建设;投资强度大于或等于864万元/公顷。2.办公及生活服务设施要求:行政办公及生活服务设施用地面积不得超过工业项目总用地面积的7%,建筑面积不得大于工业项目总建筑面积的15%;项目用地如改变用地性质,由政府依法回收土地。3.项目建设必须符合桂平市自然资源局关于桂平市龙门工业园区LM01-02-04-4地块的规划设计要点及项目建设要求。4.建设密度指标现为建筑系数指标。5.建筑限高:24米以下,且要符合机场航线空间管制要求。
桂平市龙门工业区规划24米横二路南侧
大于或等于0.9并且小于或等于1.5
大于或等于30并且小于或等于60
1.该地块属工业用地,具体用于木材加工和木、竹、藤、棕、草制品业项目建设;投资强度大于或等于864万元/公顷。2.办公及生活服务设施要求:行政办公及生活服务设施用地面积不得超过工业项目总用地面积的7%,建筑面积不得大于工业项目总建筑面积的15%;项目用地如改变用地性质,由政府依法回收土地。3.项目建设必须符合桂平市自然资源局关于桂平市龙门工业园区LM01-02-04-6地块的规划设计要点及项目建设要求。4.建设密度指标现为建筑系数指标。5.建筑限高:24米以下,且要符合机场航线空间管制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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