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县人民法院关于马鞍山市和县历阳镇土街111号房产(变卖)的公告
在和县人民法院阿里巴巴司法变卖网络平台上进行公开变卖活动(法院账户名:和县人民法院,法院主页网址:
变卖标的:马鞍山市和县历阳镇土街111号房产。
评估价:78.5万元,大写:柒拾捌万伍仟元整。
变卖价:62.8万元,保证金:12万元,增价幅度:0.5万元。
变卖对象为位于马鞍山市和县历阳镇土街111号,房屋建筑面积169.54㎡,,土地使用权面积159.98㎡。使用权人为孙某某,房屋登记用途为住宅,现状用途为住宅。本次变卖对象的财产范围包括变卖对象的房屋所有权、相应分摊的土地使用权、变卖对象可享有的公共配套设施及基础设施(通上水、排水、通路、通电、通讯等)、室内装饰装修;不含室内动产、债权债务等其他财产权益。
变卖委托人提供的变卖对象《不动产登记簿查询记录》,详见下表:
(1)坐落:和县历阳镇土街111号;
(2)土地使用权面积:159.98㎡;
(3)宗地形状:变卖对象所在宗地为近似矩形;
(5)宗地内基础设施完备程度:宗地内达到通路、通上水、通下水、通电、通讯 “五通”,土地平整一平的开发水平;
(7)地势:变卖对象所在宗地地势平坦;
(8)地基:变卖对象所在宗地地基较好,承载力较大。
(1)座落:和县历阳镇土街111号;
(2)建筑面积:169.54㎡;
(4)总层数/所在层次:所在建筑总层数为地上2层,所在层数为第1-2层;
(7)装修、设施设备:变卖对象所在建筑外立面贴墙砖,房间内自行装修,具备供水、供电、通讯、宽带,排水通畅,设施设备能满足需要。
(8)平面布置:变卖对象整体联合使用;另加盖有一层高3米、面积约9平方米砖木结构厨房;三间层高约3.6米、面积约45平方米砖木结构平房;一间层高约2米、面积约2.25平方米砖木结构储藏间;大门高约3米,宽约2.5米;
(9)工程质量:建筑物结构完好,建筑物墙、屋架完好牢固,梁、板、柱、墙面、屋面完好,水电、管道等线路通畅,均处于有效状态;
(11)维护、保养、使用情况:变卖对象主体结构维修保养一般,成色及保养状况一般;
(12)临街状况: 所在建筑临土街;
(13)停车方便程度:变卖对象附近停车方便程度一般。
变卖对象位于和县历阳镇土街111号,位于和县县城中部区域,距离和县中医院约600米,距离和县县级商服中心小市口约1000米,区域位置较优。
变卖对象所在区域有陋室西街、历阳西路、龙潭中路、和州路、土街等生活型主次干道,路网密度较高。
变卖对象所在区域内有和县3路、和县4路、和县11路三条公交线路,交通便捷度较优。
(1)商业:距和县县级商服中心小市口约1000米,附近有尚品宅配、巨星艺术中心、欧普照明、索菲亚全屋定制、*味鸭脖等商业网点。
(2)超市:附近有安德利超市、家万福超市等。
(3)银行:附近有中国农业银行、中国建设银行等。
(4)学校:附近有和县历阳镇第三小学、和县第四中学等。
(5)医院:附近有和县中医院、社区卫生服务站等。
(1)绿化环境:变卖对象所在区域生态环境一般,绿地覆盖率一般。
(2)自然环境:变卖对象所在区域属于城区地带,现已大部分开发为商业、住宅,原始地貌及自然环境已城市化,自然环境一般。
(3)景观环境:变卖对象区域内主要为街景,景观环境一般。
(4)空气质量:变卖对象所在区域空气质量一般。
二、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3年3月1日10时止接受咨询(双休日除外,如变卖成交,则时间截止变卖成交之日),有意竞买者可自行前往现场看样,或请提前与本院联系统一安排看样时间。
1、网络司法变卖期为60天,如有竞买人在60天内变卖期中的任一时间出价,则变卖自动进入到24小时竞价倒计时;24小时竞价周期内,其他变卖报名用户可加价参与竞买,竞价结束前5分钟内如有人出价,则系统自动向后延时5分钟(循环往复至*后5分钟内无人出价)。
2、竞买人需要先报名缴纳等同于标的物变卖价全款金额的变卖预缴款,才能取得变卖参与资格;至少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变卖价,方可成交。
四、特别提醒: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本院不承担本标的瑕疵保证。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五、标的物转让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办理过程中所涉及的买卖双方所需承担的一切税、费和所需补交的相关税、费(包括但不限于所得税、营业税、土地增值税、契税、过户手续费、印花税、权证费、水利基金费、出让金以及房产及土地交易中规定缴纳的各种费用)根据法律规定由买卖双方各自负担。买受人应自行办理水、电等户名变更手续,相关费用自理。对可能存在的影响标的物使用的水、电、物业管理等欠费由买受人自行解决,法院不承担上述费用,未明确缴费义务人的费用也由买受人自行解决。
特别提醒:1.房屋土地性质为划拨的,土地出让金由买受人自行负担。
2.该不动产由被执行人孙某及其家人居住,孙某年级较大,腾空时间较长,具体时间不能确定.
六、对上述标的权属有异议者,请于买拍开始前3个工作日与本院联系。
七、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变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八、本标的物优先购买权人相关说明:目前尚无人申请本院确认优先购买权人。
九、竞买人报名参与变卖时,网拍系统将通过竞买人支付宝账户冻结相应资金作为应缴的变卖预缴款,变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变卖预缴款自动解冻退回,冻结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变卖预缴款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
十、如果成交价等于变卖预缴款,则无需另外支付余款;如果成交价高于变卖预缴款,高出部分的变卖余款请在成交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缴入法院指定账户(户名:和县人民法院,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和县支行,账号:84)。
十一、司法变卖因标的物本身价值,其变卖预缴款、成交价格相对较高的。竞买人参与竞拍,支付变卖预缴款及余款可能会碰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请竞买人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网上充值银行。各大银行充值和支付的限额情况可上网查询,网址:
十二、依照法释〔2016〕18号《*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变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竞买人成功竞得网拍标的物后,淘宝网拍平台将生成相应《司法变卖/变卖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信息。
竞买人在变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变卖须知。
本规则其他未尽事宜,请向变卖人咨询。
说明:网络司法变卖的事项应当在变卖公告发布三日前以书面或者其他能够确认收悉的合理方式,通知当事人、已知优先购买权人。本院通过本公告在网络司法变卖平台进行公示,公示满五日视为已经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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