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县华兴粮油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位于马鞍山市和县历阳镇巢宁路十里段的土地使用权房屋建筑物构筑物林木资产及机械设备拍卖公告
受和县人民法院委托,我公司定于2013年5月15日上午10时,对和县华兴粮油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名下的土地使用权、房屋建筑物、构筑物、林木资产及机械设备进行整体司法拍卖,现公告如下:
和县华兴粮油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位于马鞍山市和县历阳镇巢宁路十里段的土地使用权、房屋建筑物、构筑物、林木资产及部分机械设备。其中土地使用权面积约89471平方米(约134亩),国有出让工业用地,证号:和县国用(2009)第0476号、和县国用(2010)第0756号,土地使用权评估价为1342.07万元;房屋建筑面积约10737.97平方米,评估价为725.79万元;构筑物评估价为251.84万元;林木资产评估价为38.15万元;机械设备评估价为1912.50万元。以上资产整体拍卖,参考价:3629.79万元,竞买保证金:360万元。
安徽省马鞍山市招标采购交易中心二楼产权交易厅(地址:安徽省马鞍山市雨山西路121号建管大厦二楼)。
自公告之日起至2013年5月14日17:00止,标的物所在地现场展示。
竞买人应在2013年 5月14日前将竞买保证金汇入和县人民法院指定账户(到账为准),并于2013年5月14日(法定工作时间内)前凭汇款凭证和有效证件到安徽金秋拍卖有限公司指定地点(巢湖市人民路442号三楼)办理竞买登记手续方可取得竞买资格,逾期不予办理。
本次拍卖通过安徽省人民法院涉诉资产交易中心网,以网络电子竞价的方式组织实施。
1. 竞买保证金、拍卖成交价款、拍卖佣金均须汇入和县人民法院指定账户(户名:和县人民法院;账号:00000026;行号:7;开户行:安徽和县农村合作银行营业部)。
2. 竞买保证金不计息。未成交者保证金在拍卖日后5个工作日以内退还。买受人的保证金充抵拍卖佣金和拍卖成交价款。
3. 竞买人竞得后,需现场签订《成交确认书》,并于成交后15日内付清全部拍卖价款及佣金,逾期未付清拍卖成交价款及佣金,依照相关法律规定办理。
4. 本次拍卖的标的物以现状进行拍卖和移交。
5. 本公告拍卖标的面积为房屋产权证、土地使用权证记载的面积,标的*终面积若与本公告的面积有出入,拍卖成交价及佣金不作调整。
6. 拍卖佣金依法由买受人自行承担。标的过户时所涉及的税、费依照相关法律规定由买卖双方各自承担。
咨询地址:巢湖市人民路442号三楼
本公告同时在《人民法院诉讼资产网》、《安徽省人民法院涉诉资产交易中心网》、《马鞍山市招标采购交易信息网》、《安徽金秋拍卖网》、《皖江晚报》、《合肥晚报环湖晨刊》同步发布。

产业招商/厂房土地租售:400 0123 021
或微信/手机:13524678515; 13564686846; 1339121979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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