约3203亩!石狮2021年供地计划出炉!
《石狮市2020S-26号地块控制性详细规划》规划成果已于2020年进行批前公示。据规划文件显示:石狮市2020s-26规划地块位于祥芝单元,现状为废弃的石狮市粮油总公司粮食转运站。
斗美湾片区改造系2019年市重点建设项目,现拆迁工作已基本完成,根据我市批准的《石狮市祥芝镇斗美湾片区改造工程动迁方案》,应安置各种户型房屋合计56套。因安置需要,将规划地块纳入征拆范围作为本拆迁项目的安置用地,并申请将该宗地纳入政府储备,然后按商住用地进行拍卖,由政府回购7285平方米房屋作为安置房。(仅供参考,具体以出让公告文件为准)
为科学调控土地市场,合理配置土地资源,切实加强国有建设用地供应管理,根据《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编制规范(试行)》(国土资发〔2010〕117号),结合《石狮市城乡总体规划》《石狮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2020年度我市供地情况,制定本计划。
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严格执行国家土地供应和房地产用地调控政策规定,坚持总量适中、内部均衡、统筹兼顾、重点保障的原则,合理调配各类用地供应指标,保障年度建设项目用地需求,促进节约集约高效用地,确保我市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商服用地11.3789公顷、住宅用地8.2998公顷、工矿仓储用地60.6094公顷、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25.9533公顷、交通运输用地88.6749公顷、水域及水利设施用地18.6195公顷。
中心城区(凤里街道、湖滨街道、灵秀镇、宝盖镇)24.7597公顷,沿海五镇(蚶江镇、永宁镇、祥芝镇、鸿山镇、锦尚镇)188.7761公顷。
(一)加强计划引导。按照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统筹各类建设项目用地供应,进一步规范用地管理。
(二)强化宏观调控。认真落实国家房地产用地调控政策,保障城市住宅用地供应。重点做好保障性住房、旧城区改造住房、中小套型普通商品住房用地供应。突出经济发展支撑项目用地服务,充分保障我市重点工程项目和产业结构调整需求。
(三)严格规范土地供应方式程序。对商业、旅游、娱乐、商品住宅等经营性用地和新增工业用地,须以招标、拍卖或挂牌方式有偿供地,统一在土地市场公开进行。
(一)严格实施土地利用计划。落实耕地占补平衡,积极争取上级用地指标支持,满足我市项目建设用地需求。强化服务措施,确保供地质量和效率。
(二)落实土地利用年度计划台账管理。加强协调配合,确保计划指标有效落实,市自然资源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发展和改革局、工业信息化和科技局、泉州市石狮生态环境局等相关部门要密切配合,共同做好建设项目用地各项前期准备工作。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石狮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配合做好计划实施工作。
(三)加大计划执行监督检查力度。加强跟踪管理,定期分析建设用地供应存在问题,及时妥善解决,提高供地率。
(四)强化建设用地批后监管。严格按照出让合同和划拨决定书要求,约定建设项目开竣工时间、投资情况、面积、建筑密度、容积率等土地使用要素,通过监管平台及时发布信息,接受社会监督,从源头上防止粗放用地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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