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鞍山市公共资源交易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规定》等法律、法规,经含山县人民政府批准,含山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决定以挂牌方式出让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挂牌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规划指标:
1、该2宗地为工业用地“标准地”出让,符合《马鞍山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关于印发马鞍山市工业项目“标准地”出让实施细则(试行)的函》(马自然资规函[2020]47号)以及《马鞍山市工业项目“标准地”投资建设协议》要求。
2、该2宗地产业类型及主要指标如下所示:
含国土出字[2023]51号地块:产业类型为:环保设备制造;固定资产投资强度≥150万元/亩;亩均税收≥15万元/亩;项目单位工业增加值能耗≤0.879吨标准煤/万元;环保要求应符合《关于含山经济开发区(南区)一宗土地用地有关情况的审查意见》;其他投建经营要求详见《“标准地”投资建设协议》。建设项目规划条件详见《含山经济开发区南区某工业用地规划设计条件审批表》。
含国土出字[2023]52号地块:产业类型为:环保设备制造;固定资产投资强度≥150万元/亩;亩均税收≥15万元/亩;项目单位工业增加值能耗≤0.879吨标准煤/万元;环保要求应符合《关于含山经济开发区(西区)一宗土地用地有关情况的审查意见》;其他投建经营要求详见《“标准地”投资建设协议》。建设项目规划条件详见《含城规划区建设工程规划设计条件审批表》。
3、该2宗地为工业“标准地”出让,请竞买人详细阅读出让文本及附件材料。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均可申请参加,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联合申请的,申请人应当提供联合竞买协议。
三、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本次挂牌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详见挂牌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2023年12月13日至2024年1月9日,到含山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领取挂牌出让文件。
五、申请人可于2023年12月13日至2024年1月9日,到含山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向我局提出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24年1月9日下午5时整。
经审查,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2024年1月9日下午5:30时前确定竞买资格。
六、此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地点在含山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挂牌时间为:含国土出字[2023]51号地块为2024年1月2日至2024年1月11日上午9:00,含国土出字[2023]52号地块为2024年1月2日至2024年1月11日上午9:30。
挂牌时间截止时,有竞买人愿意继续竞价,转入现场竞价,通过现场竞价确定竞得人。
保证金收款人:含山县非税收入管理中心
开户行1:中国建设银行含山县支行
开户行2:中国农业银行含山县支行
开户行6:中国邮政储蓄银行有限责任公司含山县支行
联系地址:含山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产业招商/厂房土地租售:400 0123 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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