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和县人民法院关于和县历阳镇天和御景城7幢的商业部分(头部次拍卖)的公告
安徽省马鞍山市和县人民法院将于止(延时的除外)在马鞍山市中级人民法院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进行公开拍卖,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和县历阳镇天和御景城7幢的商业部分,规划用途为商住,混合结构;房屋建成时间2011年,建筑面积745.04平方米,总层数为6层,所在层数1-2层,层高1层约4.23米,2层约3.4米;装修设定为毛坯进行评估。该商铺东临和州路,南临和县一中,西临铂丽书香华府小区,北临中央花园小区。
起拍价:473.72万元,保证金:47万元,竞价增价幅度:2000元。
二、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17年8月10日10时止接受咨询(双休日除外),有意竞买者请提前与本院联系统一安排看样时间。
三、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
如参与竞买人未开设淘宝账户,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须在竞买开始前向马鞍山市和县人民法院办理委托手续;竞买成功后,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和县法院办理交接手续。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
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四、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竞价程序结束前5分钟有出价的,竞价时间自该出价时点顺延5分钟。
五、拍卖方式:设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不到保留价不成交。
六、标的物以实物现状进行拍卖和移交,法院不承担本标的瑕疵保证。特别提醒,有意竞买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七、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抵押权人、优先购买权人等均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八、标的物转让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所涉及的过户税、费依照法律规定由双方各自承担。买受人应自行办理水、电等户名变更手续,相关费用自理。对可能存在的影响标的物使用的水、电、物业管理等欠费由买受人自行解决,拍卖人不承担上述费用,未明确缴费义务人的费用也由买受人自行解决。
九、拍卖竞价前淘宝系统将冻结竞买人支付宝账户内的资金作为应缴的保证金,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拍卖余款在拍卖成交后七个工作日内缴入法院指定账户(户名:和县人民法院,开户银行:安徽和县农村商业银行营业部,账号:00000026),拍卖未成交的,竞买人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拍卖须知。
十、联系地址:安徽省和县历阳镇历阳西路65号和县人民法院司法技术中心。
本公告在“人民法院诉讼资产网()”同步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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