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鞍山市远程拍卖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和县姥桥镇扶贫产业基地大棚经营权招租公告交易公告
对和县姥桥镇扶贫产业基地大棚经营权招租项目举行公开拍卖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项目简介:基地位于姥桥镇姥长村037县道边,项目总投资300万元,封闭式生产,项目用地约120亩,设计建设面积约107.81亩,基础设施用地约42亩(沟、渠、路、管理房、机站等),大棚种植面积约75亩,建设8米跨度大棚约53个,连栋大棚1座,配套建设30kw排涝站一座,控制闸1座,机耕桥2座,砂石机耕路约1494米,排涝沟约1214米,智能一体化泵站1套,管理房约6间。
拍卖成交后15日内先交前两年租金,后三年分别在承包年度起始月交清当年租金。
二、种植要求:种植蔬菜、瓜果、经果等高效名优特品种,实行无公害或绿色生产。
1、承租人及租金确认方式:拍卖人采取意向竞租人通过现场竞价的方式,按“价高者得”的原则确定。
2、意向承租人必须以银行转账的方式通过本人/本单位开户银行基本账户足额转出竞买保证金至指定账户:
3、竞租保证金必须在规定的截止时间前汇入指定账户(以到账时间为准),不接受以现金及其他入账方式,并在汇款用途中注明“姥桥大棚招租项目”。意向承租人如未在规定时间内到账的,则无资格参与竞价。由于意向承租人迟汇、错汇、误汇等未按规定提交竞租保证金而引起的风险责任由意向承租人自负。
4、竞租人在竞租过程中如有违法违纪行为或取得竞得资格后违约的,其竞租保证金不予退还。竞得人的竞租保证金在合同签订后7个工作日内办理退还手续(不计息),未竞得人的竞租保证金在本项目成交后7个工作日内办理退还手续(不计息)。
1、拍卖成交后,竞得人须在15日内向出租人交纳前2年租金及租赁履约保证金10万元整;再与出租人签订《和县姥桥镇扶贫产业基地大棚经营权租赁经营合同》,(否则视为自动放弃,竞标保证金按照违约金处理);签定合同后,出租人将于30个工作日内将标的移交给竞得人(具体以出租人实际交付时间为准);合同到期后,原竞得人有意向续租的,享有同等条件下优先承包续租权。
3、合同期内,竞得人未经得出租人的书面同意,不得以任何形式转租、出借所承租标的,否则出租人有权立即终止合同,履约保证金及预付租金不予返还。
(2)、优先使用本镇贫困户用工就业(部分长期、短期用工),每年不少于5-10人;向有意愿种植的本镇贫困户传授生产技术,为相同生产的本镇贫困户提供生产、技术、销售服务。
1、蔬菜经纪人、种植能手、种植大户须提供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所在地村委会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2、农业生产经营企业、合作社、家庭农场须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或所在地村委会证明原件及复印件(须加盖单位公章)。
4、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司印章的授权委托书及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八、拍卖地点:马鞍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汇通大厦),附楼五楼产权交易厅。

产业招商/厂房土地租售:400 0123 021
或微信/手机:13524678515; 13564686846; 13391219793
请说明您的需求、用途、税收、公司、联系人、手机号,以便快速帮您对接资源。
长按/扫一扫加葛毅明的微信号

扫一扫关注公众号
扫描二维码推送至手机访问。
版权声明:本文由中国产业园区招商网发布,如需转载请注明出处。部份内容收集于网络,如有不妥之处请联系我们删除 13391219793 仅微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