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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和县房屋维修基金的问题

  尊敬的领导,你好,我在和县佳源中央城买的房子,今年交房去和县行政服务中心缴纳契税,九十平以上按1.5%缴纳契税,房屋维修基金是按房屋总价2%来收的。和县属于马鞍山管辖,马鞍山房屋维修基金是收1%。为什么和县要比马鞍山多交一个点的房屋维修基金?老百姓买个房子真心不容易。真心希望领导能给个答复!谢谢

  网友:您好!近日,您给市委主要负责同志留言反映房屋维修基金问题,和县县委立即进行调查处理,现将有关情况回复如下:《安徽省物业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规定,首次物业专项维修资金,由业主以购房款总额为基数,未配备电梯的,按照不超过1%的比例交存;配备电梯的,按照不超过2%的比例交存;和县《关于物业专项维修资金代收代缴有关问题的通知》(房管〔2011〕07号)规定,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交存标准为:未配备电梯的,按照购房款1%比例交存;配备电梯的,按照购房款2%比例交存。据了解,安徽省将出台新的维修资金管理办法,待新办法出台后,和县将及时调整维修资金交存标准。和县住建局工作人员已与您取得联系,并将相关情况向您进行了解释。感谢您在人民网留言,如您想详细了解有关情况,可向和县住建局进行咨询,联系电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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