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县香泉镇山庄路南侧商服用地国有土地使用权
竞买保证金、拍卖成交价款、拍卖佣金均须汇入和县人民法院指定账户(户名:和县人民法院;账号:
日内付清全部拍卖价款及佣金,逾期未付清拍卖成交价款及佣金,依照相关法律规定办理。
本次拍卖的标的物以现状进行拍卖和移交。买受人须自行了解标的现状及相关政策,自行承担因政策变化带来的一切后果及责任,凡参与受让都视同已经实地踏勘,确认了标的范围、面积、现状,拍卖人和委托方无义务承担任何责任。
本公告拍卖标的土地面积为委托方提供的《资产评估报告书》中的评估面积。标的*终面积若与本公告的面积有出入,拍卖成交价及佣金不作调整。
本公告在《人民法院诉讼资产网》、《安徽省人民法院涉诉资产交易中心网》、《马鞍山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马鞍山日报》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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