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鞍山市和县静脉产业园建设项目 (一期 )招标公告(皖E2-18-2020-0520)
为鼓励和引导社会资本参与基础设施和公用事业建设运营,推广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在城市基础设施领域的应用,进一步创新投融资体制,和县人民政府决定启动马鞍山市和县静脉产业园建设项目),并授权和县城市管理局作为实施机构,负责本项目社会资本采购工作。安徽省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受和县城市管理局的委托,现对马鞍山市和县静脉产业园建设项目
1.6项目合作范围:和县人民政府授权和县城市管理局作为马鞍山市和县静脉产业园建设项目(一期)实施机构,通过招标方式择优选择社会资本,社会资本在项目所在地注册组建项目公司,和县城市管理局授予项目公司特许经营权。
项目公司负责项目立项、可研(审批)、环评等项目前期手续,并负责全部项目设施的投融资、勘察、设计、建设、运营、维护、期满移交,项目公司按特许经营协议的约定履行相应义务并享有收回投资、获得合理收益等权利。
1.7项目建设内容:该项目拟选址于和县生活垃圾卫生填埋场(位于西埠镇鸡笼山村老虎台山脚下)内,占地约110亩,主要新建一座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总建筑面积约20100平方米,发电规模15MW,日处理生活垃圾600吨,配套管理用房、渗滤液处理站、循环水泵房、冷却塔等。
(2)投标人至少具有1座以BOT模式或者特许经营模式或者PPP模式实施的单日处理能力不小于600吨的垃圾焚烧发电厂项目的业绩;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投标;
(5)项目所在地的本级人民政府下属的政府融资平台公司及其控股的其他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除外)不得作为社会资本参与本项目。
2.3投标人须符合下列情形之一(不良行为记录以《马鞍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主体不良行为信息处理暂行办法》(马公管〔2016〕35号)为准):
(1)开标日前两年内未被马鞍山市、县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部门记不良行为记录或记不良行为记录累计未满5分的。
(2)*近一次被马鞍山市、县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部门记不良行为记录累计记分达5分到9分(含9分)且公布日距开标日超过3个月。
(3)*近一次被马鞍山市、县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部门记不良行为记录累计记分达10分到19分(含19分)且公布日距开标日超过6个月。
(4)*近一次被马鞍山市、县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部门记不良行为记录累计记分达20分到29分(含29分)且公布日距开标日超过12个月。
(5)*近一次被马鞍山市、县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部门记不良行为记录累计记分30分以上(含30分)且公布日距开标日超过24个月。
3.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即日起至2020年12月03日17时30分(提供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
(1)投标人登陆马鞍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网址:)办理网上用户登记,通过后网上获取招标文件和其他相关资料。网上用户登记详见《马鞍山市公共资源电子化交易网上用户登记流程须知》。
(2)如本项目有两个或两个以上包别,投标人参加其中任何一个包别的投标,必须从网上获取该包别的招标文件和其他相关资料。
4.1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20年12月04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自招标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20日)
4.4投标人需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马鞍山公共资源网上交易系统提交且系统接收成功的电子投标文件(网址:),同时在开标现场递交纸质版投标文件1份及电子光盘1份。
4.5根据《关于积极应对疫情做好公共资源交易工作保障经济平稳运行的通知》(马公管办〔2020〕10号)文件要求,投标人仅能委派1名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现场递交纸质版投标文件一份及电子光盘一份并参与开标。到场参与开标的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应于投标文件递交截止前在手机上下载“皖事通”APP,并完成相关实名制注册。开标当日,应携带本人有效的居民身份证原件和纸质版投标文件及投标文件电子光盘,并自行考虑开标现场所在地疫情防控期间对入场人员身体健康检测的时间要求,做好提前到达,否则由此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8.2本项目采用网上电子招投标方式,投标文件的制作以及如何进行网上投标详见:《马鞍山市网上招投标系统电子标书制作工具及网上投标操作手册》,网址:马鞍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如有技术问题请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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