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鞍山市和县静脉产业园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概况【模板】
1、项目名称:马鞍山市和县静脉产业园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 2、建设单位:马鞍山海创环境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3、建设性质:新建 4、建设地点:马鞍山和县西埠镇鸡笼山村老虎台山脚下省道 S105 北侧,见附图 1。 5、项目投资:本项目总估算投资为:35912.60 万元,其中环保投资 8286.59 万元,占 项目总投资的 23.07%。 6、建设规模:建设一座日处理 600 吨的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建设 1 台 600t/d 机械炉 排焚烧炉,配套建设 1×15MW 凝式汽轮机和 1×15MW 发电机,年运行时间不少于 8000 小 时,同步建设热力、余热发电、烟气净化、电气等辅助工艺系统及相关共用配套设施,形成 日焚烧处理生活垃圾 600t 的规模。 7、占地面积:项目占地面积 55662m2。
1、地表水环境影响 本项目生活污水以及冲洗废水量较小,施工期生活污水以及冲洗废水对环境的影响随施 工活动的结束而消失,属短期影响,施工期产生的不同种类的废水经采取相应污染防治措施 后,可以减轻对周围水体的影响,总体上对周围地表水体影响不大。 2、大气环境影响
施工期大气污染物排放主要是施工产生的二次扬尘和汽车尾气。 施工场地产生的扬尘对周围的大气环境影响十分严重,必须采取有效的防尘 措施,因此,建设单位应做好施工场地的扬尘污染,合理安排施工时间,限制在 大风天气下作业。 在施工过程中,车辆行驶产生的扬尘量占扬尘总量的 60%以上,限制车辆行 驶速度及保持路面清洁是减少汽车行驶道路扬尘的有效手段。
工程临时堆场产生的扬尘必将对其周边环境空气质量造成一定影响。为避免堆场扬尘对 周边环境造成较大影响,堆场四周应设置围挡,定时洒水防尘,应用盖蓬进行遮盖,减少材 料裸露时间。
施工机械、运输车辆尾气中主要是因燃油产生的 CO、NOx、总烃(THC),该
部分废气难以收集,多以无组织形式排放。类比同类项目的施工,一般施工废气 经施工区上空大气稀释、扩散后对周围的空气环境影响可接受。随着施工的结束, 影响也随之消失。
3、噪声环境影响 施工期的噪声源考虑到了不同施工阶段的机械组合,从打桩、土石方、结构、装卸等四 个阶段进行预测,昼间施工机械*大影响距离为 93~210m,夜间施工机械*大影响距离为 667m;根据调查,距离拟建项目*近的声环境敏感点为项目西北侧的马胡村(300m 范围内 2 户居民待拆迁),距离拟建项目厂界 295m,同时徐洼方向 300m 范围内有一户居民(待拆 迁),因此夜间施工机械影响范围内存在声环境敏感点。
因此,在建筑施工期间向周围排放噪声必须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 污染防治法》规定,严格按《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 进行控制。施工期高噪声设备应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夜间禁止使用高噪声机械设 备,杜*深夜施工噪声。对施工场地平面布局时应将施工机械产噪设备尽量置于 场地内部,进行合理布置,减少施工噪声对周边居民的影响。对因生产工艺要求 和其它特殊需要,确需在夜间进行施工的,施工前建设单位应向有关部门申请, 经批准后方可在夜间施工。
(1)施工垃圾 ①基坑开挖弃土:地基开挖产生的余土,全部用于回填。 ①建筑废料:其种类比较多,包括施工中砖、水泥、木材、钢材、装修中产生的废料, 根据类比资料,产生量一般在 0.05t/m2 左右。整个工程固废*大产量约为 300t,项目所产生 的建筑废料用于回填洼地,钢材边角料回收,循环利用,木材下角料回收。 (2)生活垃圾 因施工人员集中将产生一定量的生活垃圾,平均每人每天约产生 0.5kg 左右的生活垃圾, 垃圾量产生为 200kg/d。生活垃圾应袋装,集中后环卫部门代为收集处置。
拟建工程的建设施工活动对项目所在地的生态环境造成一定程度的破坏,在施工过程中 由于采取临时防护措施、植物措施,对恢复改善工程占压、挖损、扰动破坏的土地及植被, 起到良好作用,后期对周边和工程运行影响降低到*小。
本项目位于不达标区域,区域未制定达标规划,新增污染源正常排放下污染物短期浓度 贡献值的*大浓度占标率≤100%;新增污染源正常排放下污染物年均浓度贡献值的*大浓度 占标率≤30%;区域环境质量的整体变化情况,实施区域削减方案后预测范围的年平均质量 浓度变化率 k≤?20%。通过论证本项目焚烧炉烟囱 80m 高满足要求。拟建项目环境防护距 离设置为 300m,根据调查,300m 防护距离内存在 3 户居民,根据西埠镇人民政府“关于马 鞍山和县静脉产业园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防护距离内敏感目标拆迁的承诺函”,西埠镇人 民政府承诺在本项目投产前,组织完成拆迁安置工作,据此,防护距离满足要求,综上所述, 本项目环境影响可接受。
本项目产生的工业废水和生活污水处理达标后回用于厂区生产,不外排,对地表水体的 影响较小。
经预测,项目投入运营后拟建项目东、南、西、北厂界昼、夜间噪声均满足《工业企业 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 类标准要求。
锅炉排气和吹管等偶发噪声对周边环境产生有一定影响,但由于该突发噪声属短暂高噪 声,且突发频率较低,在采取了加装锅炉排气消声器和吹管消音器等措施后,对周围环境影 响可以接受。
4、固废环境影响评价 项目投产后,拟建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有焚烧炉炉渣、飞灰、布袋除尘器更换下来 布袋、NF、RO 废膜、生活垃圾等。固体废弃物全部安全处置或综合利用。布袋除尘器收集飞 灰送水泥窑协调处置。
项目的建设和运行将不会引起地下水流场或地下水水位变化,但工业废水的渗漏可能造 成项目周边一定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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