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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鞍山市和县经济开发区裕溪河路北侧工业房地产及附属物司法拍卖公告
安徽省马鞍山市和县人民法院将于2021年1月30日10时至2021年1月31日10时止(延时的除外)在和县人民法院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进行公开拍卖,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马鞍山市和县经济开发区裕溪河路北侧工业房地产及附属物,在价值时点的房地产,市场价值为:人民币3182.62万元,大写:叁仟壹佰捌拾贰万陆仟贰佰元整(¥:3182.62万元,土地总价值为612.50万元,有证房产总价值为2355.15万元,无证房产总价值为16.51万元,附属物总价值为198.46万元)
财产范围包括建筑物(含室内二次装修、起重机械)、全部土地使用权及厂区红线内基础配套设施(水、电、通讯、网络、围墙、道路、绿化等),不包括动产、债权债务、特许经营权等其他财产或权益。
根据委托方提供的资料及估价人员实地查勘,估价对象为安徽长航机电科技有限公司所有的位于马鞍山市和县经济开发区裕溪河路北侧工业用途房地产及附属物,包括建筑物(含室内二次装修、起重机械)及附属物、全部地使用权及厂区红线内基础配套设施(水、电、通讯、网络、围墙、道路、绿化等);房地产权利人为安徽长航机电科技有限公司,房屋所有权证号为房地权证历阳镇字第00022323号,共有情况为单独所有,房地坐落为和县经济开发区裕溪河路北侧,规划用途为厂房,房屋状况:房屋1,总层数1层,房屋结构为钢,建筑面积为18762.32㎡;房屋2,总层数为5层,房屋结构为混合,建筑面积为3369.24㎡。
房地权证历阳镇字第00022323号
和县国用(2013)中心第0132号
1.国有土地使用证号:和县国用(2013)中心第0132号
5.四至:西至和州北路,东侧至鸡笼山北路、南至裕溪河西路、北至河道。
6.形状、地势、地质条件:形状基本规则,地势平坦,地质条件较好。
7.开发程度:经实地查勘确定宗地所在区域基础设施已达到“五通”,宗地已开发完成。
电动双梁起重机20t/5t二台、10t二台,单梁起重机5t二台、3t四台,电动双梁起重机带司机室10t一台
外墙面砖,地面地砖或地板,墙面乳胶漆或墙砖,顶部石膏板或扣板
红线内基础设施包括厂区内水、电、通讯、网络、围墙、道路、绿化等。
起拍价:1782.2672万元,保证金:200万元,增价幅度:8万元。
二、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1年1月29日10时止接受咨询(双休日除外),有意竞买者可自行前往看样或与本院联系统一安排看样。
三、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法律、行政法规和司法解释对买受人资格或者条件有特殊规定的,竞买人应当具备规定的资格或者条件。
当地政府对案涉工业房地产所在区域已有整体规划及产业要求,产业投资项目准入须符合当地政府有关规定,竞买人可向当地园区管委会咨询。
如参与竞买人未开设淘宝账户,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须在竞买开始前向马鞍山市和县人民法院办理委托手续;竞买成功后,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和县法院办理交接手续。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
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四、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竞价程序结束前5分钟有出价的,竞价时间自该出价时点顺延5分钟。
五、拍卖方式:设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不到保留价不成交。
六、标的物以实物现状进行拍卖和移交,法院不承担本标的瑕疵保证。本院不对产权过户和腾空做时间上的承诺。特别提醒,有意竞买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七、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抵押权人、优先购买权人等均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本院不再另行通知。
八、标的物转让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办理过程中所涉及的买卖双方所需承担的一切税、费和所需补交的相关税、费(包括但不限于所得税、营业税、土地增值税、契税、过户手续费、印花税、权证费、水利基金费、出让金以及房产及土地交易中规定缴纳的各种费用)均由买受人自行负担。买受人应自行办理水、电等户名变更手续,相关费用自理。对可能存在的影响标的物使用的水、电、物业管理等欠费由买受人自行解决,拍卖人不承担上述费用,未明确缴费义务人的费用也由买受人自行解决。
九、拍卖竞价前淘宝系统将冻结竞买人支付宝账户内的资金作为应缴的保证金,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拍卖余款在拍卖成交后七个工作日内缴入法院指定账户(户名:和县人民法院,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和县支行,账号:84),拍卖未成交的,竞买人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拍卖须知。
十、联系地址:安徽省和县历阳镇历阳西路65号和县人民法院执行局。
说明:网络司法拍卖的事项应当在拍卖公告发布三日前以书面或者其他能够确认收悉的合理方式,通知当事人、已知优先购买权人。本院通过本公告在网络司法拍卖平台进行公示,公示满五日视为已经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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