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和县人民法院关于和县乌江镇鼓南街南侧一处160平方米国有出让住宅土地使用权(*一次拍卖)的公告
时止(延时的除外)在和县人民法院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进行公开拍卖,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和县乌江镇鼓南街南侧一处160平方米国有出让住宅土地使用权,在价值时点的市场价值为:人民币4.85万元(大写:人民币肆万捌仟伍佰元整)。
估价对象为位于和县乌江镇鼓南街道南侧的一宗160.0平方米住宅用途土地使用权,估价对象权利及实物详细情况描述如下:
估价对象登记使用权终止日期至2080年2月5日,于价值时点剩余土地使用年限61.04年。
宗地红线内、外“五通”(通路、通电、通上水、通下水、通讯),宗地红线内场地平整。
二、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19年4月23日10时止接受咨询(双休日除外),有意竞买者请提前与本院联系统一安排看样时间。
如参与竞买人未开设淘宝账户,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须在竞买开始前向马鞍山市和县人民法院办理委托手续;竞买成功后,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和县法院办理交接手续。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
四、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竞价程序结束前5分钟有出价的,竞价时间自该出价时点顺延5分钟。
六、标的物以实物现状进行拍卖和移交,法院不承担本标的瑕疵保证。特别提醒,有意竞买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七、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抵押权人、优先购买权人等均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八、标的物转让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所涉及的过户税、费依照法律规定由双方各自承担。买受人应自行办理水、电等户名变更手续,相关费用自理。对可能存在的影响标的物使用的水、电、物业管理等欠费由买受人自理,拍卖人不承担上述费用,未明确缴费义务人的费用由买受人自行解决。
九、拍卖竞价前淘宝系统将冻结竞买人支付宝账户内的资金作为应缴的保证金,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拍卖余款在拍卖成交后七个工作日内缴入法院指定账户(户名:和县人民法院,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和县支行,账号:84),拍卖未成交的,竞买人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说明:网络司法拍卖的事项应当在拍卖公告发布三日前以书面或者其他能够确认收悉的合理方式,通知当事人、已知优先购买权人。本院通过本公告在网络司法拍卖平台进行公示,公示满五日视为已经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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